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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电梯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2-05-13浏览次数: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电梯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其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电梯进行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电梯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2022-CZ-0028

3、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预算:22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B060803-电梯安装

电梯安装

1

220000

220000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载客电梯和强制驱动载客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或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或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含曳引驱动载客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客电梯],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请供应商自行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须提供)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到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经开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经开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环城西路1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45-277025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波、胡娟

电话:0745-232513317267003527

地址:怀化市经开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